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失戀自救DOs & DON'Ts

■DOs

(1)立即找別人傾訴:可尋求朋友或專業人士的協助;

(2)找一些事情做:像做運動,發泄情緒;

(3)可出外旅遊:但不要選擇購物團,應選擇充滿大自然景色的地方,只要感受大自然的偉大,就能察覺自己的渺小;

(4)做一些服務別人的事:例如做義工或參與扶貧團等,當發現自己有能力幫助別人,就能增強自我形象,不會感覺自己沒有價值;

(5)參與有關戀愛的課程:有些人經常失戀,其實並非遇人不淑,反而是當事人未能認識對方,便盲目投入戀愛。透過課程,加上現時切膚的感受,可以重新認識自己;

(6)適時找醫生:若失意的情緒持續達3個月或以上,當事人可能患上抑鬱等情緒疾病,應盡快尋求精神科醫生的協助,以免情緒愈來愈困擾。

■DON'Ts

(1)不要在此時作重大的決定,例如辭職、移民、搬屋或結婚等,正陷於失戀傷痛的人,根本未能同時承受其他重大壓力,隨便作決定,只會令情緒在事後更困擾;

(2)不要濫藥;

(3)不要酗酒;

(4)不要胡亂與別人發生一夜情,以免在清醒時更不喜歡自己;

(5)不要立即開始另一段感情。

資料來源:觸動輔導中心性治療及家庭治療總監程翠雲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