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4日 星期五

如何對付兒童負面行為?

(星島日報報道)1. 終止注意: 堅定不理會兒童無理的干擾。

  2. 表達不快: 向兒童表示對他頑劣行為的失望。

  3. 控制環境: 例如終止所有娛樂,令兒童專心溫習。

  4. 重複糾正: 例如當兒童吃飯時多次離開座位,每次都需要及時用手指示他返回座位。

  5. 褫奪權益: 若孩子犯錯,可剝奪他看電視、外出或小息時自由玩耍的權利。

  6. 時間隔離: 令他短暫獨處一角,但同時要留意他的安全。

  7. 加倍糾正: 給予兒童正確指示。

  (資料提供: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

http://hk.news.yahoo.com/080311/60/2qer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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