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7日 星期六

13歲的媽媽產子 移民到港半年 「經手人」料在內地

【明報專訊】一名13歲的新移民,昨日開始要肩負身為人母的責任。女童經常穿梭中港兩地,疑與內地男友偷歡後珠胎暗結,她沒有放棄腹中塊肉,反而像日劇《14歲的媽媽》的主角一樣,決定把小孩誕下;至昨日下午,女童在荃灣家中休養期間突然作動,下體滲血,送往醫院後誕下男嬰,母子平安。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雖然本港有法例保護未成年少女,但若性行為不在本港發生,「經手人」便沒有觸犯本港法例。

女童於仁濟醫院誕下男嬰後,由救護車轉送至瑪嘉烈醫院留醫,其間女童抱初生骨肉,以稚嫩的雙手發揮母性,其家人亦趕到醫院探望。由於女童年僅13歲,案件現交由荃灣警區刑事偵緝隊接手調查,暫列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案處理,未有人被捕。

半年前獲發單程證

據女童母親的友人表示,女童一家五口為新移民家庭,女童約於半年前獲批單程證來港定居,與家人同住荃灣大坡坊。由於女童在內地求學,故申請來港後過中港兩邊走的生活,大部分時間留在內地讀書,假日則來港與家人共聚天倫。

消息指出,女童在內地有一要好男友,兩人情到濃時偷嘗禁果,其後女童發現珠胎暗結,不知如何是好,生怕父母得知懷孕一事,於是一直隱瞞真相,惟懷孕一事仍逃不過父母眼睛。雙親未幾發現女兒神色異樣,多番追問下,女兒初時仍拒透露真相,直至她腹部微隆,最終向父母和盤托出。

父母陪同做產前檢查

女童與家人詳細商討後,決定把孩子誕下來,並在父母陪同下到瑪嘉烈醫院檢查及參加產前準備課長,預產期為8月份,其間女童仍不時返港參加醫院的產前輔導課程,為產子作好準備。據知,院方得悉女童懷孕已聯絡警方跟進,本報記者昨向瑪嘉烈醫院查詢,女童是否曾在該院檢查,院方未有回應。

直至前晚,女童於內地寓所感覺有「作動」先兆,祖母見狀,昨晨陪同孫女來港待產,至下午,女童腹部劇痛,其12歲胞妹驚見胞姊下體滲血,立即報警,並通知一名親友前來協助。救護車迅速趕至,把女童送往仁濟醫院,男嬰在醫院內「搶閘」出世,尚有1個月才14歲生日的女童,成為13歲的媽媽。

小男友或觸犯內地刑法

中大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表示,在內地侵犯14歲以下的女童或男童,均觸犯內地刑法,如有關行為在非自願之下發生,更會控以強姦罪;有資深法律界人士指出,若任何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均屬觸犯本港法例,若有關性行為並非在港發生,「經手人」便沒有觸犯任何本地罪行。

http://hk.news.yahoo.com/070724/12/2c68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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