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學生性早熟 法例教育皆落後

元朗一個公共屋,懷疑上演了一齣《十四歲媽媽》真人版結局篇,現實可不像那套日本電視劇情大團圓。嬰兒誕下了,但很快就遭擲下街頭,結束了一條小生命。

  社會日趨開放,資訊日益發達,互聯網無孔不入,青少年愈來愈早接觸到各式各樣的性資訊,首次發生性行為及首次懷孕的平均年齡,都在下降。青少年性觀念比以前開放,卻並不反映青少年的心智比以前成熟。

  家庭計劃指導會上月發表了每五年一次的「青少年與性研究」結果,去年在這次研究被訪的中三至中七學生中,一成表示已經有性經驗,比五年前的一次調查多了三分之二。受訪者中,更有六成表示自己在十五歲或以下時,已經初次有性交行為。至於接受訪問的十八至二十七歲女青年,有百分之七在十三、四歲時已經首次懷孕。

  今天,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而鬧上法庭的案件,已經見怪不怪,還發生過十三歲少年強逼少女發生性行為的罪案,但是法律條文仍基於男性未夠十四歲,沒有能力強姦他人的假設,只能控以非禮罪,顯示法例遠遠落後於現實。

  墮胎趨方便 忽視後遺症

  大家在批評或者嘲諷法例昧於現實時,身為教育工作者和家長,又有沒有因應今次青少年愈來愈早接觸到眾多性資訊,而調整自己替下一代培育正確性觀念的安排呢?

  生署數字顯示:在過去三年,未成年少女分娩個案,每年都有一百八十多宗。這並不足以反映多了低齡孕婦選擇了終止懷孕,她們除了求助家計會,有的還會去深圳施手術,或者自行服藥墮胎。

  低齡媽媽解決問題的選擇,墮胎最為「方便」,責任感最輕,但也忽略了可能影響自己將來的生育能力,到自己他日渴望有孩子時一再小產,已經後悔莫及。

  也有女孩子珠胎暗結之後,不讓人知道,生下小孩即暗中丟棄。昨日的懷疑殺嬰慘案是此中比較極端的例子,主角的父母經常爭吵,少留意女兒異常,女兒也可能怕招來父母不斷責難,或者怕遭人逼供經手人身分,令對方惹上官非。比較起來,日劇中的《十四歲媽媽》最後獲得父母體諒,積極協助面對困難,男女共同負起責任,顯得相當「勵志」,無奈現實未必如此充滿希望。

  十四歲媽媽 現實版多苦

  日本等地有棄嬰箱,不問收集得來的嬰兒出處,好處是為未婚媽媽提供多一條出路,也挽救多些小生命,缺點是要承擔變相鼓勵未婚懷孕的道德風險。本港人口稠密,要神不知鬼不覺分娩再帶去棄嬰箱,近乎不可能。對渴望生下孩子的少女,較為可行的途徑,是獲得家人諒解,接觸「母親的抉擇」等志願機構,決定自己撫養或是放棄撫養權。

  以上的選擇,都是在發生了問題才設法補救,更積極的做法是避免問題發生。聖誕佳節臨近,青年協會上月的調查,有八分一的受訪學生表示可以接受在節日裏發生一夜情。學校和家長這陣子,有沒有下過甚麼功夫,避免產生更多十四歲媽媽呢?

http://hk.news.yahoo.com/071211/60/2l5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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