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日 星期二

偵緝探員強姦女網友囚七年

卅三歲休班刑事偵緝探員,在西九龍紀律部隊宿舍強姦十八歲女網友案。高等法院陪審團以五比二被裁定一項強姦罪名成立,判監七年。法官呼籲青少年上網交朋結友要小心。

案情指,就手提遊戲機PSP問題查詢,現年十九歲的女事主到訪網友警察宿舍住所,女事主在等候被告替她下載遊戲時,在沙發上打機遭被告以「鉸剪腳」夾緊雙腳,繼而抱她進入睡房強姦。其後女事主躲於洗手間發短訊求救,休班探員終在警署內落網。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119/3/aaj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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