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教師透過電話和互聯網認識居於女童院的13歲女童,雙方其後涉嫌進行援助交際,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男教師被控一項非禮罪,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出,在被告的電腦找到年幼女童裸照,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認人手續和檢驗電腦。裁判官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本月1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報稱任職教師的被告陳恆立(30歲),外表斯文,昨日穿綠色外套、架無框眼鏡出庭。控罪指陳於去年12月某日,在旺角富榮花園6座的住所內非禮13歲女童X。
事主住女童院 認有性接觸
控方在庭上指出,受害人居於女童院,與被告透過電話和電腦認識。女童在警方的視像會面中承認與被告曾有性接觸,包括口交及讓被告撫摸,有收取報酬。警方根據電話資料找到被告,更在被告的電腦中找到年幼女童的裸照,該部電腦仍在檢查中。據悉,由於女童的院友發現她突然多了錢,告知社工後揭發事件。
被告的代表律師提出保釋申請時表示,被告為香港大學經濟學士和城市大學碩士,自2005年起任職教師,教導中五和預科班。被告的父母分別是退休講師和教師,而弟弟任職電腦工程師,他們昨日也有到庭以示支持。代表律師又指出,被告的志願是當教師,被扣押至今已兩天沒有上班,今次被捕很有可能令他失去教職。
盼準備考試 申保釋被拒
律師提到,被告希望保釋是因為下星期開始要為學生準備會考和高考經濟科的模擬考試,約170多個學生希望被告繼續跟進學業。
律師亦提到,事主住在女童院,已被頒下保護令,有人曾在MSN提及援交,所以才有金錢交易,指事主的背景並非如一般女童。律師指被告能以1萬元現金擔保,被告的母親和弟弟也能作人事擔保,惟最後遭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110/4/a5ed.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