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

中年印傭被控與未成年男少主性交

四十五歲失婚印傭承認去年間五度與十三歲十個月男少主性交。法官陳慶偉表示這是一件難以量刑的案件,將本案押後至本月十九日,待索閱事主影響報告後判刑。少主母親更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印傭先與性好奇少主瀏覽色情網站,半年間印傭多次主動引誘與男少主性交,少主後感困擾,主動向基督教團契組長求助,並將事件和盤托出,少主母親知悉後報警求助。

http://hk.news.yahoo.com/080505/60/2thl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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