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年均400少女墮胎 議員倡小學性教育

【明報專訊】根據政府數字,2003至07年間,平均每年有400名18歲以下的未婚少女墮胎,有立法會議員歸咎少女墮胎問題與性教育課程落伍有關,促請當局提早於小學講解婚前性行為的後果。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有市民反映學校太遲推行性教育,而且內容多流於「人類生物學」的學術層面,她希望當局考慮到現時小學生有「拍拖很正常」的想法,應提早在小學多談婚前性行為的後果。

教育局長孫明揚書面回覆提問時表示,性教育是必修的學校課程,教育局去年4月曾修訂,在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增加性教育知識。教育局亦有合辦性教育講座,向家長講解性教育、援交等問題。

青協荃灣及葵涌外展社工隊單位主任陳文浩表示,未成年懷孕、墮胎問題未曾改善,而「拍拖要有性行為」的歪想愈見普及。

他認為學校雖有性教育課程,但有必要推前至小學,並捨棄講座式說教,多採互動小組,藉以更了解青少年的想法。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429/4/bxtk.html

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欲奪13歲妹貞操 16歲兄認罪

【明報專訊】色膽包天的16歲中學生欲奪去13歲胞妹貞操,直截了當地向胞妹要求「把第一次給我」,性交不遂後要求胞妹替他口交至射精。被告昨於區院承認猥褻侵犯及企圖亂倫罪。

16歲的被告身形瘦削,昨出庭時神情呆滯,眼鏡後露出一雙倦目,他承認於2007年某日於家中非禮當時11歲的胞妹X,以及於去年11月27日與當時剛滿13歲的X非法性交。

案情指出,被告於07年某夜趁X睡覺時,以陽具在X腿上摩擦。至去年11月27日,被告再向睡夢中的胞妹下手,先強行扯開X的內褲撫其私處,然後問X:「是否有男友?有沒有同其他人做愛?」X稱沒有後,被告便叫X「把第一次給我」,隨即以中指及陽具插入胞妹私處,當性交失敗,X在被告要求下替他口交。

X翌日向同學哭訴揭發事件,被告警誡下表示並非故意,只是出於好奇及一時衝動犯案。

官指屬亂倫 應由高院處理

法官昨聽罷案情,認為被告的行為已屬非法性交,質疑控罪應為「亂倫」而非「企圖亂倫」,並應由高院處理。案情押後至今午再聆訊。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427/4/bw8x.html

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

援交女寧上牀 不當兼職女友

【明報專訊】近日又有性工作者在酒店被劫,但在網站尋求援交的少女未有理會,她們像除了「錢」字以外,一切安全問題均少理。有年僅17歲少女不惜向客人展示自己的相片,而為多賺三數百元,甚至願接受變態及危險性行為。

少女為什麼援交?據她們在網頁留言,不外乎是因「等錢使」、等錢交學費,但記者喬裝客人在MSN試探數名援交少女,她們都拒談心事,並寧願做愛都不肯收錢做客人的兼職女友,「我只去酒店……我不會和客人拍拖」。

曾參與調查援交集團的警員指出,援交女郎背景複雜,不是來自破碎家庭,便是失學或無人照料,甚至離家出走也無人理。警方有時會替女童申請保護令,安排入住女童院。

要求「先付家用」 以防走數

這些少女外表青春,但內心「老成」得令人吃驚,不少援交少女都向記者堅持「先付家用(肉金)」才上牀,以免被「走數」,她們致電客人時會先打「133」隱藏來電。留言區更指有少女會臨場「放飛機」,拒絕一些麻煩客如老人。

成熟冷酷,可能源自不快經歷,有援交少女留言曾在MSN被客人以粗口辱罵指收費貴,或出來相見後才被批評太肥或不夠漂亮致交易告吹。有少女試過在酒店完事後好心替客人調校熱水洗澡,客人卻趁機逃之夭夭拖欠肉金。

紫藤發言人林依玲透露,曾收過學校轉介作輔導的援交少女個案,部分只有13、14歲。她認為少女出賣身體總有理由,若警方只靠拘控及打擊援交網站,不單解決不到問題,甚至可能迫使援交少女地下化致她們更易受害。她指需要由社工等專業人士多了解援交少女的背景及其困難,才有望解決問題。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426/4/bvi1.html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親友強姦 少女變同性戀 男親友痛哭認罪 還押候判

【明報專訊】將滿18歲的女生,10歲起一直被父母的男性遠房親友非禮及強姦多次,雖然事過多年,但被侵犯經歷卻令她變成同性戀,直至其母親就其性取向與她爭辯時,才揭發不快經歷。男親戚昨在高院承認強姦及非禮罪名。

10歲遭非禮 12歲遭強姦

涉案女生揭案後一年多以來一直接受輔導,但未知其性取向有否改變。50歲任水電工的被告蔡燦榮,昨被還押至5月18日判刑,其間不住流淚痛哭,他曾向警方表示對女童及其家人深感抱歉。被控4項強姦及6項非禮罪名的他,承認當中2項強姦及4項非禮罪後,其餘控罪獲控方不予檢控。

案情指出,1991年出生的女童與父母居於天水圍,其父母與被告為朋友,不時往來。2001年當女事主10歲時,曾與父母造訪被告荃灣寓所,被告趁與她玩耍時,突非禮其胸部及下體。

兩年後被告搬到天水圍與女事主住在同一大廈, 一次她與胞姊造訪被告,被告再次帶她入房,稱「唔痛嘅,唔好話畀媽媽知,唔好話畀人知」後,將她強姦。另一次,女事主因打籃球傷及大腿內側,略懂跌打的被告為她搽藥油時,又藉機以手指插進其下體。直至2005年,14歲、自覺「大個女」的女事主拒絕被告後,侵犯才告停止。

2007年女童母親發現16歲女事主與女性朋友拍拖,遂追問其性取向,女童終揭發因被告的所作所為,令她不喜歡男人。但其母以為事隔多年無法追究,故未有報警。

直至去年8月,母女再為同性戀問題爭拗時,其母最後叫女兒與社工討論,事件終告揭發。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421/4/bskt.html

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

調查指23%女士搭車遭非禮

(星島日報報道)公共交通非禮案近年有惡化趨勢。調查指兩成三受訪女士曾於交通公具上被非禮,但沒有人會報警將色狼繩之於法,逾四成人會選擇向色狼怒視,或以物件阻隔來保護自己;而近兩成目睹交通工具發生非禮事件的人,只有不足一成會通知車站職員和協助事主報警。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表示,公營交通工具應制定指引協助員工處理非禮事件,並應於車廂張貼嚴禁非禮標語。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關注車廂非禮小組」二月訪問二百六十二位女士,兩成三人表示過去一年曾在交通公具上被非禮,當中五成七人「被人用色迷迷的眼光注視」、四成九人「被人借故挨近或坐近」、三成人「被不必要或重複地觸摸身體」,甚至有四名受訪者表示曾目睹有人在其面前自摸下體。

  不過,沒有受訪者報警將色狼繩之於法。約四成五人選擇向侵犯者怒視,但亦有兩成一人不知所措,只有百分之三點三會大聲呼叫、即時向身旁的人求助,或通知車站職員。

  調查又發現,有近兩成人目擊交通工具發生非禮事件,但只有不足百分之二的人通知車站職員、不足百分之四的人協助事主報警,而其餘都袖手旁觀。

  關注車廂非禮小組促請公營交通工具在車廂張貼嚴禁非禮的標語,或拍攝宣傳短片在車上播放,並制定指引協助員工處理非禮事件。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418/3/bqtl.html

2009年4月18日 星期六

男教師藉補課 涉三度侵犯男生

【明報專訊】於深水埗某名校任教的英文科男教師,涉嫌趁着替中三男生補課,兩人於班房獨處的機會,三度撫摸男生私處,最後一次更變本加厲,伸手入對方褲內撫摸。男生向母親及社工投訴,揭發事件。

被指補課獨處時非禮學生

報稱為教師,居於中環般咸道的被告李沛暉(26歲),昨否認3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08年10月至11月間,3次於深水埗一處地方非禮男童X。案件將押後至5月8日再訊,其間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

據悉,受害男生14歲,被告為其英文老師。案發於08年10月某日,師生下課後補課,被告疑情不自禁,於教員室門外兩次隔着外褲用手背輕撫男生私處及大腿。其後於11月初,被告再趁補課,於班房內撫摸對方私處。最後一次發生於11月底,被告更加猖狂,得寸進尺,於班房內將4隻手指伸進對方的褲內,對方推開他反抗,但他仍繼續以拇指撫摸其私處2至3次。

男生事後向母親投訴被侵犯,12月中再告知社工,由社工代為報警。被告被接見時否認男生的指控,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417/4/bqdq.html